学校存在违规驾驶摩托车、共享电动车超载、乱停乱放、电动车摩托车私接电源违规充电等现象,严重影响校园交通、消防安全。为切实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秩序、消防安全管理,创建安全校园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长公交(2020)41号《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》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实施在校师生员工“禁摩禁电”行动,禁止驾驶摩托车、电动车在校内通行或停放,禁止电动车在学校公共区域违规充电。对无牌无证长期滞留在校内的车辆将请公安、交警依法清理。
湖南信息学院
2020年10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