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》和国务院第421号令《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》之相关规定,为共同维护校园正常秩序,保障学校环境安全、稳定,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,特公告如下:
一、全校禁摩。从本学期开始,实行全校禁摩,保卫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对学校内燃油摩托车进行全面清缴。
二、有序停车。社会车辆和师生车辆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定,按照学校划定区域有序停泊车辆,并自行保管车上贵重物品,严禁随意乱停乱靠,违者对其锁车和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严肃处理。
三、持证登记。社会人员到校办事和衔接相关工作,请持本人有效证件到门卫值班室进行登记,经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进校。
四、严禁推销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校推销各类商品、散发各类广告、传单,违者一律没收,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。
特此通知!
湖南信息学院
2018年5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