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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调整湖南信息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的通知》

发布时间:2021-04-14   点击数:

处室部委(中心)、二级学院、附属幼儿园:

为深入推进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,维护校园安全稳定,强化“大安全观”意识,全面构建学校安全工作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,人人有责、失职追责”工作机制,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,经研究决定:调整湖南信息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(简称安委会),其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。

一、安委会组成人员

组 长:黎大志 学校校长

副组长:姜佐澧 学校党委副书记

陈艺夫 党委委员、校长助理、武装部长

瞿佳木 党委委员、校长助理、宣传统战部长

成 员:黄子军 保卫处处长

史珺宇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

黎善江 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

刘 琨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

罗朝中 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

罗容波 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

徐星星 人事处处长

张永鹏 实验(训)中心主任

陈登贵 后勤处处长

龙凤荣 财务处处长

向 征 信息中心主任

陈加新 图书馆馆长

李宇翔 教育学院副院长

李晓敏 幼儿园园长

徐礼美 宣传、统战部常务副部长

陈 强 保卫处副处长兼武装部副部长

何思文 武装部副部长兼保卫处副处长

丁德林 学工处副处长

张业俊 后勤处副处长

程玉婷 校办副主任

舒向阳 招就处副处长

周 琪 教务处副处长

姚素华 评估中心副主任

付启军 通识学院院长助理

罗斯静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助理

焦炳旺 信息技术研究院安保专干。

安委会办公室(简称安委办)设保卫处(武装部),安委办主任由陈艺夫兼任,黄子军、张永鹏、陈登贵、龙凤荣、向 征 、陈 强、徐礼美、何思文任副主任。

二、工作职责

(一)安委会职责

1.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安全维稳的决策部署,组织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维稳工作的具体任务。

2.指导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、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。

3.组织构建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,人人有责、失职追责”工作机制,建立健全学校安全责任体系。

4.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,部署年度及特殊时期学校安全维稳工作。

5.组织指导全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及年度安全工作评估考核。

6.预算年度安全工作经费。督促做好学校安全工作“人防、物防、技防”等物资、设施、装备等建设。

7.对学校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组织调查,向学校董事会、党委会、校务会联席会议提交调查报告。

(二)安委办职责

1.在安委会领导下,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,落实安委会部署的工作任务。

2.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维稳工作的文件精神。

3.负责制定、完善学校各项安全维稳工作管理制度。

4.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,负责安全维稳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响应,及时报告安委会组织应急处置。对学校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,组织调查,分析原因,报告安委会领导。

5.制定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方案,定期开展应急演练,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水平。

6.定期组织安全工作督查。重点做好对校园治安综治、消防、交通、食品、网络等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、评估考核,建立安全台账。

(三)安委会成员职责

1.按照安全工作“一把手”负责制原则,成立部门(或二级机构)安全工作组(安委会成员是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组长,不是主要负责人的任常务副组长),组织本部门(或二级机构)具体落实学校安委会部署的工作任务。

2.组织召开本部门(或二级机构)安全工作会议,落实工作责任制。

3.负责本部门(或二级机构)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,建立安全台账。

4.常态化开展本部门(或二级机构)安全防范及警示宣教工作,重点开展师生员工防震、防灾疏散演练,建立安全培训工作台账。

湖南信息学院

2021年4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