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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签订安全责任状

发布时间:2018-01-07   点击数:
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、信息、交通、消防、食品及综治安全管理工作,深入落实平安高校建设责任制,切实履行好各部门领导干部安全 工作“一把手”负责制和“一岗双责”的规定要求,学校保卫处、综治办组织全校签订《治安、信息、消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》责任状。2017年12月28日在求实楼一楼会议室,学校综治办(保卫处)处长黄子军主持召开治安、信息、消防安全及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会议,各处室部委一把手、二级学院院长、幼儿园园长参加会议. 会议分三个议程进行:

一、黄子军解读湘信通(2017)108号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管理》的通知,分解安全工作任务和强化安全措施,明确各部门责任,实行治安、信息、消防安全及综合治理目标管理。

二、学校安全主管校领导赵景春主席(工会主席)组织大家学习国务院办公厅(2017)87号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》,重点解读第四章、 “单位消防安全职责”和第五章“责任落实”,传达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(2017)477号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强调各部门要加强安全责任,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及时整改,强化安全目标管理和失职追责,安全工作严格实行“一票否决”制。

三、刘耘校长作重要讲话,他强调,“安全稳定压倒一切”,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大,要常抓不懈,抓教育、抓预防、抓督查;各处室部委、二级学院、幼儿园等部门齐抓共管,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,形成纵横交错的工作网络,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,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,促进校园及周边良好治安、消防环境,共同确保校园平安。随即刘校长与各处室、部委一把手,二级学院院长、幼儿园园长等责任人签订2018年度《治安、信息、消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》责任状。

《责任书》要求各处室、部委一把手,二级学院院长、幼儿园等部门本着“加强安全防范、维护校园稳定”的指导思想和“预防为主、安全第一”原则,坚持“谁签字、谁负责”精神,以服务于师生为出发点,深化“平安校园”和“治安安全示范单位”建设工作,努力维护好校园秩序,营造安全稳定的教学、生活环境进一步健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机制,全力打造平安校园。